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和《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要求,经现场查看、价格成本调查等程序,参照我省同类收费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河南宋基信阳实验中学(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为:学费6100元/生.期,住宿费600元/生.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3年7月12日前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xyfgwsfk@163.com。
电 话:636560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