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等文件规定,经价格调查并结合我市实际,拟定息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具体为:300元/生.年(六人间),执行试行价,试行期2年。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1月2日前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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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636560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