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4-16 来源:河南营商 阅读量: 【字号:【打印正文】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报送省政府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5月8日前反馈至河南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

电子邮件地址:hnfzbjjfgc@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

邮编:450003

传真:0371-65900011

也可点击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首页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直接在线发表意见。

 


关于《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现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我省现行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111日生效,沿用至今,在规范、指引、评价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发挥着巨大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出一系列新的部署要求,先进省份竞相开展了创新性改革,我省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但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需要破解。为推动我省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条例的政策指引、制度支撑作用,有必要对现行的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稿分为总则、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优化法治环境、优化宜居宜业环境、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8章90条。

第一章总则,第1-9条。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概念界定、基本原则、组织领导、经营主体责任和新闻舆论宣传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优化市场环境,第10-24条。主要从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和围绕破解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两个方面,对市场准入、保护经营自主权、公平竞争、反垄断、要素市场化改革、融资支持、公共事业服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规范中介服务、政府诚信、规范招商引资、清理拖欠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优化政务服务,第25-45条。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围绕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服务体系,对服务标准化、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规范行政许可、减少证明事项、推行专项信用报告、规范涉企收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企业开办、“证照分离”、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投资审批改革、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通关便利化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优化法治环境,第46-64条。主要围绕法治保障和监管执法两个方面,从政策制定、监管和法律服务等三个方面,对法规政策制定、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法规政策清理、监管职责、“风险+信用”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扫码入企、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信用修复、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人身财产权、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公共法律服务和纠纷多元化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优化宜居宜业环境,第65-73条。主要聚焦优化其他外部环境,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城市新引力,对加强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人才环境、企业家精神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营商环境工作监督,第74-81条。主要围绕监督营商环境政策举措贯彻落实、及时发现解决全省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对营商环境评价监测、政企沟通、企业投诉维权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81-88条。主要对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和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法律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附则,第89-90条。规定了条例的特殊适用情形和施行日期。

三、关于修订内容的说明

与原条例相比,修订后的条例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的最新部署精神,增加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并结合实际对原条例进行部分调整:

(一)细化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要求。一是增强政务服务效能。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关联性强、办理频率高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适用场景。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规制。

(二)破解经营主体诉求问题。一是着力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办理首贷、续贷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提供服务。二是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监管过程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执法、扫码入企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三是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经营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四是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问题。依法查处排斥、限制平等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借鉴前沿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立惠企政策全流程服务工作机制和建立审批服务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等经营主体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二是提升登记事项办理便利度。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勾选,支持依法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全流线上规范化办理,实现从立项规划到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的“一网通办,一口受理”。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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