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和《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 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信价费〔2016〕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我市同类学校收费标准,经价格调查、成本调查等程序,拟定信阳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综合高中班学费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为:学费850元/生·期;住宿费260元/生·期。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9月4日前对拟定收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376—636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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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