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事项名称
2025年节能监察。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3号)《节能监察办法》《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25〕47号)。
三、检查对象
钢铁、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并建成投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025年度节能监察对象名单
☑50%抽查 □100%全覆盖
四、检查频次
1年1次。
五、检查方式
☑现场核查 □在线监测
六、检查内容
(一)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的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情况;
(三)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
(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立项、环评、能评);
(五)是否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是否聘任能源管理岗位负责人;
(六)项目是否进行节能审查;未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是否编制节能整改报告,是否按照节能整改报告内容实施整改、完成整改验收。
七、检查时间
2025年8月18日—9月18日(现场监察时间以《节能监察通知书》为准)。
八、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 执法证编号
程 磊 16170003097
李璐清 16170003087
涂存阳 16170030279
九、其它
不服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法规科,受理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行政办公区(市政府4号楼4326室),电话:6365048。
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投诉举报受理机构: 驻委纪检监察组,受理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行政办公区(市政府4号楼4307室),电话:6365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