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6名同志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丢失,现声明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376-6365048。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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