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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0-04-14 00:00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7号),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就此,记者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国家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储气设施是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增强供应保障能力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天然气行业快速发展,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在国家能源体系中重要性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储气能力较大幅度低于全球平均水平,成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和行业健康发展的短板。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底前供气企业、燃气企业和地方政府要分别形成年销售或消费气量10%、5%和3天的储气能力建设目标。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储气能力建设进展整体偏慢,特别是燃气企业和地方政府储气能力建设进度明显滞后。为此,国家在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出台《实施意见》,聚焦解决储气能力建设和运营中的瓶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意见,促进储气设施加快建设。

  问:《实施意见》着重解决哪些问题?重点提出了哪些针对性政策措施?

  答:《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储气能力建设和运营中统筹规划不足、行业标准不够完善、储气价值没有充分体现等瓶颈问题,从规划布局、运营模式、体制机制、政策支持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规划建设布局,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国家发布年度储气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各地发布省级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避免储气设施分散建设、“遍地开花”,也有利于保障后续运营安全。引导峰谷差大、需求增长快的地区适当提高建设目标,进一步提高峰谷差大的地区的天然气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并完善统一规范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退役等行业标准,尽快形成储气设施标准体系,同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便于投资主体了解投资建设储气设施需要的相关信息,进行投资决策。

  二是建立健全运营模式,完善投资回报渠道。国际上地下储气库通常实行市场化独立运营,主要通过出租库容、买卖库内天然气获得收益,这样可以使储气价值显性化,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储气设施。《实施意见》提出明确推行储气设施独立运营模式,原则上地下储气设施应独立核算,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运营的储气设施,储气服务价格、天然气购进和销售价格均由市场形成,企业可充分利用市场形势变化,通过出租库容、利用季节性价差等市场化方式回收投资并获得收益。城镇燃气企业自建自用的配套储气设施,投资和运行成本可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并给予合理收益;采购储气设施天然气、租赁库容增加的成本,可通过销售价格合理疏导。

  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市场运行环境。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储气设施连接主干管网,管道运输企业优先接入、优先保障运输。这样,可解决储气设施天然气“进不来、出不去”的问题,避免建成后使用效率低,充分实现其应有价值。同时,国家将推进储气产品交易体系建设,指导有关交易中心加快研究开发储气库容等交易产品,并实行储气服务公开交易,发现真实市场价格。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储气能力快速提升。《实施意见》从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提出多项支持政策,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激励企业加速补足储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要求各地保障储气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做好新增建设用地统筹安排;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储气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服务,支持储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等;对重点地区保障行政区域内3天用气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设施建设,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投资支持政策。

  问:加快建设储气设施会不会增加用户负担?会不会影响基本民生?

  答:由于我国国内储气设施缺乏,天然气价格容易大幅波动。虽然建设储气设施需要增加投资和运营成本,并会通过成本疏导机制向用户传导,但储气设施建成后,可以有效保障供气安全、平抑价格波动,天然气用户可以大大减轻因供气安全得不到保障而带来的损失,大幅节省因缺乏储气设施带来价格波动而增加的成本。比如,2017年冬季国内LNG价格一度高达每吨10000元以上,很多企业不得不采购高价气源保障供应,用气负担沉重。储气设施建成后,可实现淡季低价储存、旺季入市销售,在保障国内供气安全的同时,促进削峰填谷,平抑企业旺季气源采购价格。初步测算,因建设储气设施增加的用气成本,远低于因缺乏储气设施带来价格大幅波动增加的用气成本,也只有实现多赢,储气服务市场才有存在和发展空间。而且储气设施选址建设需要经过严格审批,城镇燃气企业成本疏导需要经过地方政府严格成本监审,对用户的影响会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同时,我委也将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地探索建立多方共担机制,继续保持采暖季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总体稳定,并做好低收入群体保障工作,确保基本民生不会受到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