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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0 00:00 | 浏览次数:
  

2019年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高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

三、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货币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问题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类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积极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问题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与国家、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负责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策投资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快项目联审联批,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

十四、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

十五、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经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信编【2010】37号文批复成立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29个职能科室,下属财政全供独立核算二级单位3个:市节能监察局、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市平桥铁路共用专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促进全市经济运行协调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

原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人事教育科、价格管理科、 收费管理科、 价格调控科、信息科、法规科、机关党委。转隶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个二级机构:信阳市价格成本监测所、信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信阳市人民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直属物价管理所。公开的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收入总计3397.2208万元,支出总计3397.22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0.4106万元,增加5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物价办并入。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3397.2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7.2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支出预算3397.2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2208万元,占68%;项目支出1060万元,占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97.2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60.4106万元,增加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物价办并入。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97.2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2337.2208万元,占年初预算68%;运转类项目支出1060万元,占年初预算3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7.22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1.1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416.0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5.9万元。其中: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6万元,较2018年减少7.4万元,同比下降8%;原物价办29.9万元,较2018年减少32.8万元,同比下降52%。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万元,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原物价办10万元,较2018年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8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其中: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1万元,较2018年减少7.4万元,同比下降10%;原物价办19.9万元,较2018年减少27.8万元,同比下降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6.0937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