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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级及以下干部开展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1 00:00:00|浏览次数:

    

委机关各科室(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16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公务员局统一部署,为了扩充科级及以下干部人员知识面,提供更广泛全面的学习机会,提升全委整体工作能力,特针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组织开展网络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网上学习方法。登录信阳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网址:www.haxygwypx.gov.cn),输入个人身份信息登录个人学习页面(用户名为学员本人的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888888)。学员自行选择网络学院首页“网络课堂”条目下的必修、选修课目进行网络学习。

    二、学分的管理与使用。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度总学分不得少于96学分,其中一类学分不得少于58学分。年度汇总考评不合格的公务员,该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次年度表彰。

 计入一类学分的项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组织、岗位和个人培训需求情况,要求每位公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包括: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专题培训;

(三)“信阳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必修课程;

(四)各单位举办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各类培训。

 计入二类学分的项目是公务员根据自身及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和个人兴趣自主选择的扩大知识面、提高个人素养的培训课程。包括:

(一)“信阳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选修课程;

(二)各单位举办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自主选学课程;

(三)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业务培训;

(四)学历学位教育;

(五)各类专业资格考试;

(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其它培训。

  三、学分的计算方法

   (一)按学习时间计算学分。参加各类培训班,1小时计1学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的计0.5学分,不足半小时的不计学分。

   (二)按课程分值计算学分。参加“信阳市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在线学习,按网络课程设定的分值计学分。学员选择网络课程学习,课程进度达到100%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三)其他方式计算学分。在职参加硕士研究生以上层次学历、学位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计10学分。在职通过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当年计10学分。

 

 

                                      

                                 2015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