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5 00:00:00|浏览次数: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有关用电单位: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9﹞2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价格管理部门、电力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宣传,认真落实,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价格管理科)。
2019年6月24日
212号 降电价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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