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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00:00:00|浏览次数: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和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定义及内涵。根据《指导意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相关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

二、燃气工程安装工程已由市场形成价格。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省燃气工程安装工程已由市场形成价格。各县区要本着加快完善燃气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的要求,引导燃气安装企业规范市场定价行为,根据安装成本情况,主动下调安装费用,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要加快建立完善公平开放的燃气工程安装市场,鼓励具备燃气工程安装施工能力的企业依法取得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后参与市场竞争,鼓励具备安装资质的企业跨区域开展工程安装和改造业务,促进市场竞争。

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并通过约谈、告诫等形式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重点对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燃气工程安装市场,对以供气安全等为由对非利益相关方施工并已验收合格的燃气工程另行加价,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名目另行收费,对存在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新建住宅不按规定要求纳入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对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情况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市县发展改革部门通过“信用信阳”官网进行公示,形成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相关企业失信记录。

四、加强部门协作。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规范本地区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各县区发展改革、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各自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价格政策宣传,引导燃气安装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合理确定价格。城市管理部门作为城镇燃气经营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引导燃气安装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协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相关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政策宣传,配合做好城镇新建商品房燃气工程安装费统一纳入房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附件:《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信发改价管〔2020〕3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