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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信阳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 特种用水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00:00:00|浏览次数:

  

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供用水双方利益,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7〕4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水资源状况,并参考北京、郑州、洛阳做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中心城区特种用水范围调整为洗浴、洗车、纯净水业3种。

城市供水企业应严格执行该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上述范围随之变更。

本通知自202181日起执行。

 

2021723

 

关于调整信阳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特种用水范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