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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3-11 17:55:00|浏览次数:

2022年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概况

 

一、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能源利用监测工作;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和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价,协助市节能主管部门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和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节能和能源政策、规划及重点、热点问题调查研究;推动节能和能源信息整合共享,开展数据监测预警和创新应用;组织开展节能和能源宣传培训工作,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展节能和能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县区节能和能源相关业务工作。

二、中心机构设置

未设置内设机构。

三、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预算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没有所属单位,公开为本预算。

第二部分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94.36万元,支出总计94.3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5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2.5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收入合计9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3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支出合计9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6万元,占84.1%;项目支出15万元,占1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4.36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2.53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79.36万元,占年初预算84.1 %;教育及培训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运转类项目支出15万元,占年初预算15.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正常开展公务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心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信阳市节能和能源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