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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固始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8:04:27|浏览次数:

固始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固始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

  公  告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现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实际,经依法审查,确认以下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固始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固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固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始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固始县公安局

  固始县民政局

  固始县司法局

  固始县财政局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

  固始县交通运输局

  固始县水利局

  固始县农业农村局

  固始县商务局

  固始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固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固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固始县应急管理局

  固始县审计局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固始县统计局

  固始县医疗保障局

  固始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固始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固始县残疾人联合会

  固始县蓼城街道办事处

  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

  固始县秀水街道办事处

  固始县南大桥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洪埠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段集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草庙集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武庙集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沙河铺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往流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马堽集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观堂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丰港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分水亭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陈集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陈淋子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张广庙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祖师庙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方集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黎集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石佛店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蒋集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汪棚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郭陆滩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三河尖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柳树店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杨集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张老埠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徐集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胡族铺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泉河铺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赵岗乡人民政府

  固始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固始县密码管理局、固始县国家保密局、固始县档案局、固始县新闻出版局行使“三定”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时,依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固始县公安局所辖各派出所,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告,县政府不再公布。

  已公告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越权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持《人民警察证》执法外,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执法需依法取得《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或其他法定执法证件,亮证执法。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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