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2 15:13:26|浏览次数:
淮编办〔2021〕20号
中共淮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淮滨县放权赋能改革工作承接方案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市委编办关于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做好权限下放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省委、省政府赋予县(区)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承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淮滨县放权赋能改革工作承接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深入信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以放权赋能改革增强活力,大力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淮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两个确保”、接续开拓“滨淮福地 临港强县”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制约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淮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加强政策引导,做好政策配套和工作衔接,切实把赋予的权限规范承接到位,把该管的管到位,把该服的服好务,确保承接的权限真正落实到位。
(三)主要目标。通过改革,进一步激发我县经济发展活力。县直有关部门对此次承接的放权赋能事项,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进一步规范审批,优化审批环节,确保承接顺畅、衔接落实到位,要按照“三集中 三到位”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承接的放权赋能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地提升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11月4日前)。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委 河南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豫发〔2021〕23号)、《市委编办关于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做好权限下放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县委编办及时下发《关于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做好权限下放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二)实施阶段(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2日)。涉及承接任务的21个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权限承接工作目标责任制,对照省委、省政府赋予县(区)的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逐项认领。同时根据职责调整情况,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理顺部门对应的权责关系,同步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1.县承接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及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原则上县级承接股室要与市级对应科室尽量保持一致,填写《放权赋能改革工作联络表》。对拟定的承接事项有异议的,要做出书面说明。情况说明与表格请于11月5日下班前报县委编办。
2.县承接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放权赋能改革工作承接方案。方案应包括放权内容、承接股室或单位、实施步骤、时间节点、配套措施等内容,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于11月12日前报县委编办备案。
3.县承接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承接下放权限相关的各类文件、档案资料、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参照上级部门统一制定审批流程和审批参考文本,明确承接的放权赋能事项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确保承接的事项真正接得住、用得好、管得牢、有实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1月13日—2021年12月1日)。
1.县承接部门全面完成权限承接,拟定放权赋能工作总结,并于12月1日前报送县委编办。
2.县委编办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根据改革需要和权限承接情况,对有关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优化调整,确保权限承接到位、运行顺畅。同时根据全县放权赋能工作开展情况,拟定淮滨县放权赋能承接工作总结,按程序报市委编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认真抓好放权赋能工作的组织落实。县委编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切实落实责任。放权赋能工作是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积极配合做好权限承接、管理衔接等工作;及时将承接的权限纳入单位权责清单,提供人财物保障,充实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强化相关人员政策业务学习。
(三)强化监督考核。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应接而不接、承接不彻底造成断档脱节的承接部门,要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形式及时给予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确保简政放权工作到位,规范运行,取得实效。
(四)做好宣传总结。加强对放权赋能改革的舆论引导,
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解读改革方案举措,适时开展总结评估、调整完善,及时复制推广改革过程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确保全县放权赋能改革工作开展顺利、落实到位、效果明显,推动新发展格局下淮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承接赋予淮滨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责任清单
中共淮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承接赋予淮滨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责任清单
序号 |
权限名称 |
县责任部门 |
1 |
县域城镇污水、垃圾、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2 |
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3 |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
县发展改革委 |
4 |
使用省级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公路运输场站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5 |
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6 |
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7 |
企业投资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内限额在5000万元以上、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限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核准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8 |
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国防战备公路、农村公路、公路运输场站、水运建设项目年度交通建设计划编制并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9 |
非跨县(市)的高速公路等经营性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法人确定 |
县发展改革委 |
10 |
县级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不含豫政办〔2017〕56号文件规定的社会事业领域“主题公园”和“旅游”项目) |
县发展改革委 |
11 |
政府采用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建设的非跨县(市)的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千吨级以下内河航运、独立公铁桥隧项目审批 |
县发展改革委 |
12 |
洗选厂项目备案 |
县发展改革委 |
13 |
非跨县(市)煤矿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14 |
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限额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15 |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16 |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
县发展改革委 |
17 |
国家级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18 |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19 |
企业投资的非跨县(市)的普通省道网项目(按照规划)、独立公铁桥隧项目、除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集装箱专用码头项目,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项目之外的内河航运项目核准 |
县发展改革委 |
20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3亿美元的限制类项目核准的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21 |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22 |
除在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之外的水电站项目核准 |
县发展改革委 |
23 |
非跨县(市)域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外的水利工程项目核准(市级权限内) |
县发展改革委 |
24 |
集中并网风电项目核准 |
县发展改革委 |
25 |
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 |
县发展改革委 |
26 |
燃气热电、背压式燃煤热电项目核准 |
县发展改革委 |
27 |
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政府定价项目) |
县发展改革委 |
28 |
污水处理费标准(政府定价项目) |
县发展改革委 |
29 |
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政府定价项目) |
县发展改革委 |
30 |
国家发展改革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31 |
省级核准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转送 |
县发展改革委 |
32 |
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申报(仅限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
县发展改革委 |
33 |
基础产业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 |
县发展改革委 |
34 |
高中招生计划编制 |
县教体局 |
35 |
省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核推荐 |
县教体局 |
36 |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研优秀成果申报 |
县教体局 |
37 |
特教项目、职教项目经费申报 |
县教体局 |
38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县教体局 |
39 |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
县教体局 |
40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会考成绩证明 |
县教体局 |
41 |
民办高中、中专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 |
县教体局 |
42 |
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
县教体局 |
43 |
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原校安工程)项目经费申报、特教项目经费申报、职教项目经费申报 |
县教体局 |
44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县工信局 |
45 |
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申报 |
县工信局 |
46 |
省级科技园区认定申报 |
县工信局 |
47 |
省科技技术奖推荐 |
县工信局 |
48 |
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年度计划申报 |
县工信局 |
49 |
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 |
县工信局 |
50 |
出国(境)培训团组申报 |
县工信局 |
51 |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推荐 |
县工信局 |
52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53 |
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54 |
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55 |
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推荐 |
县工信局 |
56 |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57 |
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58 |
省级孵化载体备案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59 |
河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60 |
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和管理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61 |
河南省星创天地认定审核推荐 |
县工信局 |
62 |
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备案 |
县工信局 |
63 |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
县工信局 |
64 |
市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计划项目备案 |
县工信局 |
65 |
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
县工信局 |
66 |
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 |
县工信局 |
67 |
关闭煤矿和报废矿井许可审核 |
县工信局 |
68 |
省级工业新产品综合评价 |
县工信局 |
69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 |
县工信局 |
70 |
钢铁、焦化等工业行业规范公告申报 |
县工信局 |
71 |
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 |
县工信局 |
72 |
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申报 |
县工信局 |
73 |
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申报 |
县工信局 |
74 |
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 |
县工信局 |
75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
县公安局 |
76 |
外省(区、市)保安服务公司在本辖区提出保安服务核查 |
县公安局 |
77 |
影响交通安全占道施工征求意见 |
县公安局 |
78 |
事故处理员资格证 |
县公安局 |
79 |
稽查布控数字证书查询 |
县公安局 |
80 |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
县民政局 |
8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 |
县司法局 |
82 |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 |
县司法局 |
8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县司法局 |
8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予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县司法局 |
85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核准 |
县司法局 |
86 |
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 |
县司法局 |
87 |
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县司法局 |
88 |
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县司法局 |
89 |
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 |
县司法局 |
90 |
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 |
县司法局 |
91 |
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县司法局 |
92 |
律师执业许可、执业注销、变更执业机构、变更执业类别的初审工作 |
县司法局 |
93 |
律师事务所设立、注销的初审工作 |
县司法局 |
94 |
律师事务所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组织形式变更的初审工作 |
县司法局 |
95 |
律师事务所住所、合伙人变更备案的初审工作 |
县司法局 |
96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注销的初审工作 |
县司法局 |
97 |
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变更、负责人变更、住所变更备案、派驻撤回分所律师的初审工作 |
县司法局 |
98 |
对律师事务所应当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提出处罚建议 |
县司法局 |
99 |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的初审工作 |
县司法局 |
100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核准 |
县司法局 |
101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中级工)和五级(初级工)的审批 |
县人社局 |
102 |
中级工及其以下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县人社局 |
103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评估申报 |
县人社局 |
104 |
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资助审核 |
县人社局 |
105 |
博士后出站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审核 |
县人社局 |
106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服务 |
县人社局 |
107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
县人社局 |
108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试报名 |
县人社局 |
109 |
建设项目使用六公顷(不含六公顷)以下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110 |
一次性开发四百公顷以上(含四百公顷)六百公顷以下(不含六百公顷)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审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111 |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统计上报 |
县自然资源局 |
112 |
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 |
县自然资源局 |
113 |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数据速报 |
县自然资源局 |
114 |
土地调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
县自然资源局 |
115 |
农村村民住宅涉及的农转用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116 |
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制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117 |
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118 |
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两高一危”除外) |
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
119 |
排污许可证核发(“两高一危”除外) |
市生态环境局淮滨分局 |
120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初审 |
县房产服务中心 |
121 |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省辖市级) |
县住建局 |
122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城市管理局 |
123 |
与气源相适配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目录的公布 |
县城市管理局 |
124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县林业局 |
125 |
城市古树名木移植批准 |
县城市管理局 |
126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县住建局 |
127 |
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 |
县住建局 |
128 |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
县林业局 |
129 |
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县城市管理局 |
130 |
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县城市管理局 |
131 |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县城市管理局 |
132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省辖市级) |
县住建局 |
133 |
国省道上中桥及以下危桥改造、县道上中桥及以下改造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34 |
重要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35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 |
县交通运输局 |
136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 |
县交通运输局 |
137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
县交通运输局 |
138 |
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 |
县交通运输局 |
139 |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初评为AAA级运输企业的核定 |
县交通运输局 |
140 |
市域内水路运输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41 |
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42 |
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143 |
辖区内封闭水域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 |
县交通运输局 |
144 |
普通干线公路改造、大修、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45 |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46 |
水运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47 |
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48 |
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工可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49 |
普通干线公路大修、中修及大桥、特大桥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50 |
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51 |
农村公路危桥(大桥及以上)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52 |
普通干线公路中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53 |
普通干线公路大修、大桥危桥改造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54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地许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155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156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施工许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157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158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159 |
在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行为的受理与申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除外) |
县交通运输局 |
160 |
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与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61 |
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与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62 |
航道养护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63 |
水运建设项目工可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
县交通运输局 |
164 |
除“跨省辖市的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统还国外贷款5亿元及以上,或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统借自还国外贷款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普通干线公路跨黄河大桥建设项目”外的普通干线公路项目设计审批;非跨省辖市的内河水运项目设计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65 |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66 |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167 |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68 |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69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70 |
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71 |
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72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县交通运输局 |
173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174 |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75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
县交通运输局 |
176 |
船舶登记(含所有权、变更、抵押权、注销、光船租赁、废钢船) |
县交通运输局 |
177 |
船舶名称核准 |
县交通运输局 |
178 |
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79 |
航行通(警)告办理 |
县交通运输局 |
180 |
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81 |
船舶营运证配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82 |
船舶吨位复核 |
县交通运输局 |
183 |
航道养护工程的设计审查、交(竣)工验收 |
县交通运输局 |
184 |
船舶设计图纸审核 |
县交通运输局 |
185 |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86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187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县水利局 |
188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批 |
县水利局 |
189 |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 |
190 |
权限内肥料登记初审 |
县农业农村局 |
191 |
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备案 |
县商务局 |
192 |
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申报 |
县文广旅局 |
193 |
省级非遗名录与非遗传承人申报 |
县文广旅局 |
194 |
国家级非遗名录与非遗传承人申报 |
县文广旅局 |
195 |
对外、对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项目(含引进和派出)申报 |
县文广旅局 |
196 |
设立旅行社的初审和申报;旅行社分社及营业网点的备案;3A级以下(含3A级)旅行社的评定 |
县文广旅局 |
197 |
3A级以下(含3A级)旅游景区评定 |
县文广旅局 |
198 |
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旅游宾馆、旅游餐馆、农家宾馆、乡村旅游单位的星级评定 |
县文广旅局 |
199 |
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评定、复核 |
县文广旅局 |
200 |
旅行社统计调查、饭店统计调查 |
县文广旅局 |
201 |
旅行社从业质量保证金管理 |
县文广旅局 |
202 |
4A级以上(含4A级)旅行社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03 |
4A级以上(含4A级)旅游景区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04 |
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旅游宾馆、旅游餐馆、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05 |
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06 |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07 |
导游证、领队人员资格审核 |
县文广旅局 |
208 |
二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及校验 |
县卫生健康委 |
209 |
二级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 |
县卫生健康委 |
210 |
二级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不含中医) |
县卫生健康委 |
211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县卫生健康委 |
212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遗失或损毁补办 |
县卫生健康委 |
213 |
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管辖 |
县市场监管局 |
214 |
棉花及纤维纺织产品监督管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215 |
对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受理和初审 |
县市场监管局 |
216 |
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饼干、蔬菜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和食用油、油脂以及制品) |
县市场监管局 |
217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 |
县市场监管局 |
218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书面告知 |
县市场监管局 |
21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县市场监管局 |
220 |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221 |
专项计量授权新建、复查、扩项、变更申请 |
县市场监管局 |
222 |
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县文广旅局 |
223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
县文广旅局 |
224 |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核 |
县文广旅局 |
225 |
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 |
县教体局 |
226 |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核 |
县教体局 |
227 |
省级体育传统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审核 |
县教体局 |
228 |
省级资助全民健身工程及公共体育设施“以奖代补”项目的申报 |
县教体局 |
229 |
对全国体育事业及在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县教体局 |
230 |
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 |
县医保局 |
231 |
人防工程改造审批 |
县人防办 |
232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报建审批 |
县人防办 |
233 |
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县人防办 |
234 |
国有林木采伐许可 |
县林业局 |
235 |
林地征占用初审 |
县林业局 |
236 |
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不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不含10公顷)审批 |
县林业局 |
237 |
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含10公顷)初审 |
县林业局 |
238 |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初审 |
县林业局 |
239 |
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40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41 |
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42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县文广旅局 |
243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质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44 |
馆藏珍贵文物(不包括一级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45 |
博物馆二级以下藏品取样分析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46 |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一般文物的借用备案(不含珍贵文物借用备案) |
县文广旅局 |
247 |
文物出国(境)展览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48 |
文物拍卖标的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49 |
文物商店设立初审 |
县文广旅局 |
250 |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审批 |
县市场监管局 |
251 |
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配备业务人员考核 |
县市场监管局 |
252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县市场监管局 |
253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县市场监管局 |
254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
县市场监管局 |
255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县市场监管局 |
中共淮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 2021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