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互动交流    |    进入适老模式

关于明阳罗山100兆瓦风电项目110千伏线 路送出工程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信发改政务〔2022〕263号)

发布时间:2022-11-16 15:46:05|浏览次数:

信阳明骏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呈报明阳罗山100兆瓦风电项目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信骏新〔20220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党组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清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构建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满足风电项目电力接网、送出需求,同意建设明阳罗山100兆瓦风电项目1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项目单位为信阳明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209-411500-04-05-859171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明阳风电场升压站T接伟湾110

 

千伏新建线路工程,线路起于罗山明阳110千伏升压站,止于110千伏伟湾线60号塔大号侧,新建线路路径全长9.6千米,其中单回线路路径长度9.6千米。

     110千伏伟湾线T接点-曹湾变架空光缆改造工程,本期需将T接点(伟湾线60号塔大号侧)至曹湾变110千伏线路中的一根钢绞线更换为48芯光缆,长度为7.672千米。

    三、项目建设地点:罗山县东南侧竹竿镇、庙仙乡、莽张镇、龙山乡、潘新镇、周党镇区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216万元,25%资本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上述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积极采用同塔架设多回线路、低损耗大容量主变压器、大截面导线等方案和设备,确保各项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位。

    六请你公司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22930